马培华代表民建中央在全国政协常委会全体会议上作口头发言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24日
本站综合人民网消息: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6月22日举行全体会议,17位委员围绕“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主题作大会发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参加会议并听取建议。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马培华代表民建中央在全国政协常委会上作了题为《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口头发言。全文如下:
加快企业技术创新 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亟需依靠科技创新、产业升级。2011年,民建中央以“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为课题深入湖南、北京、广东等地进行调研,形成了一些认识。借此机会,谈几点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但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原因,企业技术创新还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尚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创新主体。受企业创新收益较小,创新投入与产出间的关联度较差的因素制约,我国企业R&D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直较低,2010年尚不足1%,而美国等发达国家一般都在3%以上;二是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不足,投融资渠道狭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散弱,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而政府科技投入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三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多数企业在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方面严重依赖外方;四是企业技术创新人才紧缺。在创新型企业领袖、专业技术开发人才以及人才成长激励机制方面都较缺乏;五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仍不完善。已有政策执行尚不到位,尚无专门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
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
企业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为此,我们建议:
1、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上升为国家战略。要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加强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利益主体和决策主体。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改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建立合理的政府资金投入和评估机制,提高政府科技经费中企业技术创新经费的比重。鼓励和引导银行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适时设立科技银行。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推动科技担保业务。
3、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进度。支持有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构,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鼓励中小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集中力量突破产业关键瓶颈技术和共性技术。将国外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并加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和标准创新试点工作,积极扶持企业制定技术标准,重视国际技术标准的战略研究。
4、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引导企业家关注长远的技术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建立市场化的人才引进机制,加快引进关键技术人才,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完善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重视创新型人才培育,推广股权激励试点,在制度上形成“事业留人”的环境。
5、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载体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明确高新区发展的功能定位,严格企业准入机制,优先承接高新技术和优势产业。充分依托技术优势,着力培育与产业链高度相关、上下游紧密联系的企业群体,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效应。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信息平台、专利产业化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等平台建设,健全和完善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6、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完善科技资源统筹协调机制,统筹科技创新资金和资源分配。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支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消费税在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技术创新的立法,如技术创新基金法、科研机构法、高科技风险投资法等,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