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宪法宣誓誓词奋斗目标建言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20日
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在新华社公布的本次会议诸多审议事项中,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议案格外引人瞩目。
6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在发言时对宪法宣誓誓词提出了两个修改意见:一是把“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放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前面,因为这更重要。二是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修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他认为,落脚点应落到我们的“国家”上,因为“事业”相对来说比较抽象一点;另外,“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之一。
6月24日,民建陕西省委副巡视员兼参政议政部部长杨允平看到新华社新闻中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议案内容后,将自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理解与媒体公布的宪法宣誓誓词(草案)联系在一起。于是,他连夜起草了《对宪法宣誓誓词(草案)的修改意见》社情民意,向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写进宪法宣誓誓词。
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在对各国宪法宣誓誓词、我国宪法和十八大报告进行了研究后,在审议时首先建议,把誓词(草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理由:一国家工作人员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应该为国家(草案是为事业)建设而奋斗;二“富强、民主、文明”是宪法规定的国家建设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修改使宣誓有了明确目标和方向;三修改把核心价值观的兴国之魂融进了誓词。
审议期间,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对以上修改意见附议同意。
7月1日上午,新华社以《宪法宣誓制度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为题,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天表决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决定》所附的宣誓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草案的65字誓词:“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决定通过的70字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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